EBP認真和明確的使用被認為是決定患者的最佳證據。聽覺言語的方法是一種通信模型,家長和專業人士可以通過識別聾兒。根據EBP,有3需要在聽覺言語實踐方法的假設;1。循證研究:係統研究;2。臨床技能:享受所有專家的經驗,在這個問題上工作;3所示。利益相關者視角:包括家庭偏好、專家和金融資源。所有這些假設都必須進行實踐。
所使用的方法的基礎上在這個截麵紙descriptive-analytical聽覺言語方法和實踐的基本知識。二十聽力損失兒童,年齡6 - 8歲,用音頻助聽器和人工耳蝸,被選為樣本。他花了整整1年研究樣本。個人舉行了20分鍾的會議每周兩次通過言語治療師,心理學家和聽力學專家。小組會議舉行了每周兩次的運動鞋兒童聽力損失。孩子們的父母參加了會議一周一次和母親被言語治療師訓練如何與孩子進行互動。每月一次,治療師去他們家和控製家庭與孩子的互動。使用告訴3,孩子們的語言指標評估之前和之後的研究。
80%的孩子達到了正常兒童的語言發展水平。相當大的發展可以看到在頭六個月接受的語言和富有表現力的語言在第二個6個月。
聽覺言語的方法是一個合法的通信方式為失聰兒童或那些有不同的聽力損失程度,無論助聽器。